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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等六个奖项评选
公          告
发布时间:2013-02-27    文章来源: 州党委组织部   

为激励自治州各类人才在伊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建功立业,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州党委研究决定,在州直开展“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等六个奖项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奖项设置

1、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2、伊犁州直企业家之星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3、伊犁州直专业技术人才突出贡献奖:50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4、伊犁州直高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50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5、伊犁州直农村实用人才突出贡献奖:100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6、伊犁平安卫士奖:100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评选条件

(一)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

1、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疆内外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近3年获得自治区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其科研成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在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影响巨大的;

2、在伊犁州直经济建设一线从事研发工作,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近3年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显著提升伊犁州直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自治区级以上创新项目累计上缴税收6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3、在伊犁州直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工艺、创新企业管理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近3年创办、领办企业累计上缴税收1.5亿元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4、在伊犁州直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重要生产技术工艺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填补了伊犁州本领域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5、在伊犁州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业绩卓越,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的;

6、在对外开放和项目建设中引进世界500强或国内百强企业且资金额较高,对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作用强的;

7、在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开发中,取得疆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成果,其成果转化后对推动伊犁州直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特别突出作用的;

8、在社会公益事业、重大公共突发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

9、在其他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为伊犁州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别突出贡献的。

(二)伊犁州直企业家之星奖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本人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为解决当地劳动就业及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企业连续两年实现盈利,企业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上年度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利税增长率平均超过15%;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达到300人以上;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在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优先);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建立了有效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胆推进企业内部改革,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加大企业生产(经营)性投入、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加快企业发展等方面业绩突出;

4、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有符合企业实际的自主培训活动,在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方面成效显著;支持本企业的党、工、团、妇组织建设,并能发挥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文化建设独具特色,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金,按时发放职工工资。

(三)伊犁州直专业技术人才突出贡献奖

1、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本专业奖项任何等次的前5名获奖人,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一、二等奖的前5名获奖人;

2、参与完成1项列入国家部委及自治区政府下达的重点或大型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通过国家、自治区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的;

3、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项目,并通过伊犁州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填补了伊犁州本领域的空白,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自治区新技术、新产品二等奖及以上的;

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了创建新专业、新学科的工作,成立了新专业、新学科的专门机构,经伊犁州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填补了伊犁州本领域的空白;

5、在伊犁州直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科技攻关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的主要技术完成人或负责人,其成果在州直处于领先水平;

6、在创办和发展新兴产业中成绩显著,为推动伊犁州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伊犁跨越式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

7、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使企业的管理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其主要产品获得伊犁州级以上名牌称号或使单位经济效益居伊犁州直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主要贡献者;

8、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第一完成人);或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性新型专利2项以上(第一完成人),转化实施后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

9、在农林水牧等领域科技发展、为农服务、产品加工等相关技术研究、应用、推广及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10、在本专业学术研究中能紧跟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近两年在有影响的国家级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正式出版专著、译著或合著过专业书籍的主要执笔者;

11、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或发明奖的主要贡献者;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三等奖的主要贡献者;获1次以上伊犁州科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获2次以上伊犁州科技成果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12、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事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受到伊犁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奖励;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育管理上有突出成绩,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指导的学生在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中有2人以上获得一等奖、4人以上获得二等奖的教师;

13、在文化、体育领域,对培养优秀人才起到重要指导作用;并且在参加自治区和全国各类比赛中取得名次的;

14、主持伊犁州级以上医学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或医术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工作中成绩突出;或长期在乡镇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一线工作,医德高尚,为群众防病治病做出显著成绩的;

15、在推动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特色养殖业生产发展,传授应用新技术,为提高农牧民收入,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做出显著贡献的。

(四)伊犁州直高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

1、职业技能处于伊犁州直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2、多次在自治区或伊犁州直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3、在培养高级工等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显著,在州直、所在县市有较大影响者;

4、其他有突出贡献的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五)伊犁州直农村实用人才突出贡献奖

1、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有明显专长,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规模大、辐射带动作用突出;

2、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在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购销中业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在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创办各种经济实体,在安置富余劳动力就业、向国家缴纳税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5获得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级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6、在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或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方面有一定专长和突出贡献的;

7、积极参加农村生态建设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节约型农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

9、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

(六)伊犁平安卫士奖

1、坚决打击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社会治安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

2、在保卫国家安全、惩治贪污腐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等斗争中取得突出业绩;

3、在预防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安全事故以及“平安伊犁”建设等工作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

4、精通业务,是行业里的业务骨干,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勇于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效率高、社会效果好,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

5、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非常时期、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迹突出感人。

三、评选方式

按照《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评选办法》等六个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通过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研究讨论、公示、表彰奖励等程序进行

四、推荐申报

1、申报时间:2013315日前

2、申报方式:推荐申报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州直部门(单位)人选,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推荐上报。其中,援疆干部人选报江苏省对口支援伊犁州前方指挥部干部人才组审查同意后推荐上报;各县(市)人选,经县(市)委组织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并报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推荐上报。申报仅限一个奖项,不得重复交叉填报,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选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详见《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评选办法(试行)》等六个办法。推荐单位及申报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推荐审批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登陆36365线路检测中心http://www.iee2000.com下载);先进事迹(业绩)材料,主要反映推荐人选近2年的工作业绩,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其中,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人选先进事迹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伊犁州直企业家之星奖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简介;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其他评选条件需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推荐审批表用A3纸印制)分别报送各奖项相关负责单位。

五、各奖项负责单位及联系人

伊犁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奖项: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

联 系 人:马文成

联系方式:09998028870  15999265766

邮箱地址:ylzzbrcb@163.com

伊犁州经信委负责奖项:伊犁州直企业家之星奖

联 系 人:曹仲勤 

联系方式:09998038705  13909997707

邮箱地址:yljmwqy@126.com

伊犁州人社局负责奖项:伊犁州直专业技术人才突出贡献奖、高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和农村实用人才突出贡献奖

联 系 人:谭远亮 

联系方式:09998023922  13309990055

邮箱地址:zsf5500@sina.com

伊犁州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奖项:伊犁平安卫士奖

联 系 人:罗耀明

联系方式:09998022309  13565207666

邮箱地址:951367593@qq.com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各县(市)联系方式: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纪检组宣部

联 系 人:郭富华

联系电话:09998793416  15909991821

伊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 系 人:靳朝龙 

联系电话:09998359046  15352538916

奎屯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 系 人:王 磊 

联系电话:09993249219  13999717808

伊宁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 系 人:张雪峰 

联系电话:09994022675  15894188117

霍城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 系 人:于兆强 

联系电话:09993024708  13709993936

察布查尔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 系 人:张 灵 

联系电话:09993625001  13629997700

尼勒克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 系 人:贝远奎 

联系电话:09994629505  13565253728

巩留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 系 人:尹思梅 

联系电话:09995626840  13779503669

特克斯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 系 人:毛晓梅 

联系电话:09996620622  13779559080

昭苏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 系 人:何发强 

联系电话:09996026068  13779529996

新源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 系 人:黄咏霞 

联系电话:09995035539  13394997511

六、监督举报及联系方式

如需反映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等六个奖项推荐评选相关问题,可以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向伊犁州纪委信访室反映,举报应署实名

监督举报电话:09998125729

伊犁州纪委信访室地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189

 

附件:

1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推荐审批表.doc

2伊犁州直企业家之星奖推荐审批表.doc

3伊犁州直专业技术人才突出贡献奖推荐审批表.doc

4伊犁州直高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推荐审批表.doc

5伊犁州直农村实用人才突出贡献奖推荐审批表.doc

6伊犁平安卫士奖推荐审批表.doc

7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8建设开发伊犁功勋奖等六个办法.rar

 

 

          伊犁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227

[责任编辑:刘杰][审核人:lj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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