舀、搲,都是指取物的动作,但两个字的差别,说起来还真的有点复杂。
舀,伸手掏取之形,指用瓢、勺等取东西。使用这个字,一般伴随着两种情况:其一,使用瓢、勺等用品;其二,多取用流体,比如舀水、舀汤。
但是,这两个要求执行起来都不严格。如果不使用瓢勺,而是使用锅铲、手,也可以叫舀,比如,用手从小溪里舀(捧)点水喝;有时,取用固体时,也可以用舀,比如,从米缸里舀点米。也就是说,舀的本义就是伸手掏取,使用范围是比较广的,虽有习惯用法(瓢勺取用流体),并无严格要求。
搲,wā,本意手捉物,引申为以手或瓢狀舀取。乍一看,好象“搲”就是个方言字,和“舀”的意思是完全一样的。实际情况不是这样,这两个字基本意思一样,细小差别还是有的,表现在两个方面:(1)由于搲的本意是手捉物,从动作上看,搲使用的力气比舀大,所以在桐城方言中,搲一般指取用固体,很少指取用流体。比如,我们可以说搲米、搲糠、搲稻,很少说搲水、搲油、搲汤。(2)刚才说了,舀,虽然既可以指取用流体,也可以指取用固体,但毕竟习惯用法是指取用流体。
说到搲,另外有两个字发音或意思上与之相近,需要加以区别。(1)舌斗,读若晚。(舌斗)斗,木制容器。这个字的本字失传,有些方言书中这样写,不一定正确。有人认为,这个木制容器是用来搲米、搲稻的,是否应当叫“搲斗”?且存疑。(2)扌瓦,读若凹,指伸手垫脚够东西,比如:我个子矮,扌瓦不到;舞猴子灯的最后一个活动是扌瓦红。这个字的本字同样不知道,扌瓦,只是有些方言书中的臆想。